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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意凋谢简笙

简笙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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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叫做《爱意凋谢简笙》,是作者“简笙”写的小说,主角是简笙胡式微。本书精彩片段:是简笙发来的消息只有短短几个字—— 长记性了吗? 要是搁在以前,我定是要刨根问底地问个明白但是现在,我只想睡觉 滑动他的对话框点了删除这是这十年来,我第一次不想回他 删完后,又给简瑟瑟发了条信息,晚上来找我,我们去 857昨晚没睡,先睡会,别来吵我...

来源:   主角:   更新: 2022-09-06 19:53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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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叫做《爱意凋谢简笙》,是作者“简笙”写的小说,主角是简笙胡式微。本书精彩片段:是简笙发来的消息只有短短几个字—— 长记性了吗? 要是搁在以前,我定是要刨根问底地问个明白但是现在,我只想睡觉 滑动他的对话框点了删除这是这十年来,我第一次不想回他 删完后,又给简瑟瑟发了条信息,晚上来找我,我们去 857昨晚没睡,先睡会,别来吵我...

第1章

小说:爱意凋谢简笙 类型:现代言情 作者:简笙 角色:简笙胡式微 热门网络作者“简笙”的热门书《爱意凋谢简笙》推荐大家阅读。故事精彩剧情为:待他站直,视线停留在我脸上后,那张婴儿肥的俊脸有瞬间讶然。好巧,又见面了。我冲他摆手笑道。他微微颔首,面上又附上一层薄薄的红

评论专区

狠群:此书不是小白看的YY书,基本上用来当做一本科普读物倒是不错的,棒叔在轻兵器上的造诣写真本书当真是游刃有余啊。 主角猎杀者:黑猪的小说也就那本无限美剧能看看 赤仙录:太过于依赖题材创新的作者,缺少的是对小说娱乐功能的深刻认知。这么说不好理解,大白话就是抓不住爽点,认真的说,作者把题材的倾力表现当成了最大的“爽点”在写。结果是受众很小。大部分人当做吃药一般在阅读。 爱意凋谢简笙

爱意凋谢简笙第4章  


睡过一觉,头发的卷有些散开,对着镜子梳了半天,我决定去理发店烫一下,顺便再染个色。
简单地收拾了一下,拎上包包就出了门。
春城是个很美的城市。
四季如春,鲜花遍地。
哪怕在烈日炎炎的七月,拂面的风也带着丝丝凉意。
在路边挑了家看上去比较顺眼的理发店。
刚推开门,坐在吧台旁高凳上穿着米白色油布围裙的男生起身迎了过来,微微弯腰,客气地说了声:欢迎光临。
待他站直,视线停留在我脸上后,那张婴儿肥的俊脸有瞬间讶然。
好巧,又见面了。
我冲他摆手笑道。
他微微颔首,面上又附上一层薄薄的红。
如春日盛开的桃花,好看的紧。
看来不是不禁逗,是太容易害羞。
他应该是只负责接待的。
我告诉他我是来烫发的之后,他便离开,唤了另外一个年龄看上去要大上几岁的男生过来。
对照着染色板选了个银灰色,一整套下来足足折腾了三个多小时。
不过效果还是不错的。
做完头发,我本想和那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奶膘道个别的,毕竟连续两天能在不同的地方偶遇,也算得上一种缘分。
环视了一周,没发现他便做了罢。
也不过是一萍水相逢的过客吧。
我原是这么想的,直到几天后再次遇见他。
春城夏季多雨,且雨水往往来的毫无征兆。
所以我很少在晚上独自出门。
要不是简瑟瑟鬼哭狼嚎地打电话,我也不至于此刻躲在天桥下面吓得瑟瑟发抖。
我蜷缩着身子,紧紧攥着已经没电关机了的手机,一遍又一遍地默念,没事的,没事的。
可在下一道雷声响起,还是会没出息地抱头紧闭双眼,脑海里除了红彤彤的血水还有一遍又一遍地加着简笙的卑微的我。
他明知道的,明知道我最怕的就是雷雨天。
却还是在那么一个夜晚,扔下我一个人独自度过了漫长的黑夜。
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在极度恐慌害怕时都渴望有一根稻草,我现在特别希望有个人能够出现陪在我身边,哪怕是简笙我也会感恩戴德的。
我知道现在的我很没出息,但是没办法,我真的怕。
可能上天听到了我的祈祷,真派了一个人来陪我,只不过那个人不是简笙。
他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,穿过雨帘,一步一步地走到我的身边,浑身湿漉漉的,要多狼狈有多狼狈。
该怎么形容呢,像条丧家之犬。
我缓缓地放下抱着头的手,轻声问他:你也没有家了吗?
他愣住,过了好久才从喉间吐出一个嗯字。
我拍拍身边的位置,示意他坐。
他倒也乖巧。
虽是八月盛夏,他身上的湿意还是激的我打了个哆嗦。
他应该也察觉到了,抿着唇默默地挪开了一段距离。
身边有个能跟我说话的大活人,倒没刚才那么怕了。
你叫什么名字啊?
我歪着头问他。
他依旧拘谨,头垂得很低,吐字倒是清楚,当归。
他叫当归,我叫胡式微。
式微式微,胡不归。
看,名字都这么有缘。
你的爸爸妈妈也不要你了吗?
我继续问道。
他头垂得更低了,声音也带上了几分沙哑。
我不知道,我从小在孤儿院长大。
可能是气氛渲染,也可能是我太想有个家。
鬼使神差的,我对着他说了句,我给你个家吧。
我给你个家,你也给我个家。

爱意凋谢简笙第6章  


本来以为能一觉睡到自然醒,结果第二天一早就被一遍又一遍的电话铃声给吵醒了。
我摸过扔在一旁的手机看了一眼,是简笙的助理。
犹豫再三,我还是按下了接听键。
毕竟没有必要为了简笙跟所有人都闹得老死不相往来。
简笙的助理姓顾,三十多岁,是个极其干练又守规矩的,就连打个电话也都是公事公办的态度。
胡秘书,你已经迟到十五分钟了。
一板一眼的说辞。
我这个秘书的职位,是当初缠了简笙好久才得来的。
说是秘书,其实就一花瓶,平时我的工作除了帮简笙泡咖啡就是加班的时候帮他点外卖。
连跟着应酬、递个文件啥的这种跟正规秘书稍微挂点钩的事我都没干过,所以要离职连交接都不需要。
当了简笙两年的秘书,我从没被他承认过。
他出席宴会身边的女伴换了又换,那里面唯独没有我。
不好意思顾哥,我客客气气地回他,我跟简总讲过的,我不干了。
话音刚落,电话那端传出啪的一声脆响,是杯子落地碎裂的声音。
我想,应该是之前我从迪士尼带回来,放在简笙办公桌上他却从来没用过的那个情侣杯吧。
摔了就摔了吧,已经无所谓了。
睡过一觉,头发的卷有些散开,对着镜子梳了半天,我决定去理发店烫一下,顺便再染个色。
简单地收拾了一下,拎上包包就出了门。
春城是个很美的城市。
四季如春,鲜花遍地。
哪怕在烈日炎炎的七月,拂面的风也带着丝丝凉意。
在路边挑了家看上去比较顺眼的理发店。
刚推开门,坐在吧台旁高凳上穿着米白色油布围裙的男生起身迎了过来,微微弯腰,客气地说了声:欢迎光临。
待他站直,视线停留在我脸上后,那张婴儿肥的俊脸有瞬间讶然。
好巧,又见面了。
我冲他摆手笑道。
他微微颔首,面上又附上一层薄薄的红。
如春日盛开的桃花,好看的紧。
看来不是不禁逗,是太容易害羞。
他应该是只负责接待的。
我告诉他我是来烫发的之后,他便离开,唤了另外一个年龄看上去要大上几岁的男生过来。
对照着染色板选了个银灰色,一整套下来足足折腾了三个多小时。
不过效果还是不错的。
做完头发,我本想和那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奶膘道个别的,毕竟连续两天能在不同的地方偶遇,也算得上一种缘分。
环视了一周,没发现他便做了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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