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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则初许央小说

秦则初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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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叫做《秦则初许央小说》的小说,是作者“秦则初”最新创作完结的一部现代言情,主人公秦则初许央,内容详情为:秦则初笑了下:“那天晚上我出去乱逛,对附近不熟悉,迷路了找路回便利店时瞧见一群人,看起来不好惹我当时就想着掉头走,谁知道他们看见了我,放狗就追我运气好吧,兜了几圈居然回到了宣坊街,慌不择路跑到了你家不过你放心,我确定他们没看到我进了你家院子,不会牵连到你家”...

来源:   主角:   更新: 2022-08-13 12:27: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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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叫做《秦则初许央小说》的小说,是作者“秦则初”最新创作完结的一部现代言情,主人公秦则初许央,内容详情为:秦则初笑了下:“那天晚上我出去乱逛,对附近不熟悉,迷路了找路回便利店时瞧见一群人,看起来不好惹我当时就想着掉头走,谁知道他们看见了我,放狗就追我运气好吧,兜了几圈居然回到了宣坊街,慌不择路跑到了你家不过你放心,我确定他们没看到我进了你家院子,不会牵连到你家”...

第1章

小说:秦则初许央小说 类型:现代言情 作者:秦则初 角色:秦则初许央 主角是秦则初许央的小说《秦则初许央小说》完整版,个人感觉很棒的一篇文!故事够曲折,有虐有爱,感情专一,一路悬念不停,看到停不下来,用了两天时间一口气看完的。内容简介:秦则初这句话说得没头没脑,许央却秒懂——那天夜里的凶杀案和他没关系。许央抿了抿唇,终于鼓足勇气问:“他们为什么追你?”...秦则初这句话说得没头没脑,许央却秒懂——那天夜里的凶杀案和他没关系。许央抿了抿唇,终于鼓足勇气问:“他们为什么追你?”秦则初笑了下:“那天晚上我出去乱逛,对附近不熟悉,迷路了。找路回便利店时瞧见一群人,看起来不好惹

评论专区

埃提亚:文笔渣渣、剧情渣渣的网游文……最大的亮点就是一个虐字。这年头龙傲天已经不流行了,这种虐文反而让人眼前一亮。可惜,作者最后还是没能坚持下去。 巫术师:如果你抱着看巫师流的想法去看,这是一本毒草;如果你抱着看小白文的想法去看,这真算不上干粮。 大小姐们请自重:作者对日式作品风格的模仿非常到位,善于描写微妙的禁断关系,对主角义母紫夫人的刻画更是让我依稀看到了紧哥当年的风范。(手动滑稽 秦则初许央小说

《秦则初许央小说》在线阅读

秦则初许央小说第1章  


主角是秦则初许央的小说《秦则初许央小说》完整版,个人感觉很棒的一篇文!故事够曲折,有虐有爱,感情专一,一路悬念不停,看到停不下来,用了两天时间一口气看完的。
内容简介:秦则初这句话说得没头没脑,许央却秒懂——那天夜里的凶杀案和他没关系。
许央抿了抿唇,终于鼓足勇气问:“他们为什么追你?”
...秦则初这句话说得没头没脑,许央却秒懂——那天夜里的凶杀案和他没关系。
许央抿了抿唇,终于鼓足勇气问:“他们为什么追你?”
秦则初笑了下:“那天晚上我出去乱逛,对附近不熟悉,迷路了。
找路回便利店时瞧见一群人,看起来不好惹。
我当时就想着掉头走,谁知道他们看见了我,放狗就追。
我运气好吧,兜了几圈居然回到了宣坊街,慌不择路跑到了你家。
不过你放心,我确定他们没看到我进了你家院子,不会牵连到你家。”
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。
许央看着他的眼睛,问:“你看清他们长什么样了吗?”
秦则初摇头:“黑灯瞎火,什么都没看清。”
“哦。”
许央默了默,“这件事我没告诉我爸妈。”
秦则初:“我知道。”
他又从裤兜里掏出一根棒棒糖,这次直接塞到了许央手里,笑着说:“再给你一个。”
许央捏着根棒棒糖,低头:“其实我不怎么喜欢吃糖。”
秦则初拖长调“哦~~~”了声,笑了笑说:“不喜欢红豆面包不喜欢棒棒糖,不喜欢吃甜的人都这么听话么?”
许央:“……”呃,那夜他到底是看到了垃圾桶里的面包。
不过,不喜欢吃甜怎么就听话了?
这是什么逻辑。
许央踢着脚尖抬起头,只看到秦则初骑着单车的背影。
然后,单车突然停下,等她?
许央走过去,路过他身边时,秦则初转头看她,神情有点严肃。
“如果我是凶手,那晚我就不会进你房间。”
秦则初直视着她的眼睛,说,“其实刚开始我在你阳台上站了有一会儿。”
“后来摸到口袋里有根棒棒糖,就突然想给你。”
秦则初又说。
许央的脸颊肉眼可见地涨红起来,心脏也跟着扑通扑通跳个不停。
静默半分钟。
“走了。”
秦则初踩着单车疾驰而去。
滨城空气里的水雾蒙在他脸上,秦则初有些忘了为什么突然跟许央说了这些。
如果秦则初刚开始的解释是他编造的借口,那么后来的话无疑就是迷雾里的太阳。
是啊,如果他真是凶手,不可能蠢到翻进她房间自报家门,只需要在阳台角落躲到那些人离开就可以了。
而且他也解释了薛定谔的棒棒糖,虽然这个解释令她有些手足无措。
许央仰头看天,长长吐出一口气,一扫过去两天的阴霾,心情雀跃起来,加快脚步走出学校大门,一路小跑到母亲车前。
“妈妈。”
许央坐在副驾驶,把书包放在脚边。
“学校有什么开心事吗?”
母亲问,“笑这么甜。”
“有么?”
许央揉了揉脸颊,嘴甜道,“车接车送好幸福。”
“嗯。
所以要把路上的时间充分利用起来。”
母亲说着打开车载音响,“英语听力是送分题,一分都不能丢。
你在学校没时间练听力,我找了历年高考真题,在车上放给你听。”
“早上上学时边听边做题,白天在学校累了一天,脑子转得慢,不用写卷子,就当是练习语感。”
许央“哦”了声。
母亲:“每个省区近十年真题挨个听一遍,听完真题听模拟题。
我想着,如果这样坚持到你高考,收获肯定很大的,妈妈牺牲工作时间开车接送你一年还是很划算的。”
车拐到南风路上,许央看见身穿滨城三中校服的秦则初,骑着单车在成排的海棠树下穿梭。
有风吹过,浅粉的海棠花落在他被风兜起的校服上,有几瓣顺着衣角滑下来,有几瓣粘在衣服上。
画面一闪而过,却定格在许央脑子里。
在机械的英语听力bgm里,许央突然有点怀念骑单车往返学校的那些日子。
家里装了一整套的防盗系统,父亲也从江市回来。
晚饭后,许央回自己房间写作业,书桌上放着枚硬币。
硬币下面压着一张便签纸,母亲的字迹——【今天清理了水池,这是猫爪上的,其余硬币在玄关罐子里。
】许央捏着硬币发了会儿呆,再次想起阿婆们说的那些话——秦家那小子命硬,挨上谁谁倒血霉。
心烦意乱,随手把硬币丢进笔筒里,起身去卫生间。
大姨妈来了。
倒血霉血血血。
许央坐在马桶上,想起今晚qq班级群里的那张表情包——【莫挨老子!
】第二天上午英语课,老鹰在讲昨天发的卷子。
秦则初把所有课本摞起来围出一块安全地带,中间放了一袋旺仔小馒头。
他左手托腮,右手时不时拿颗小馒头放嘴巴里咀嚼。
太饿了,但吃相要斯文优雅。
上课吃零食就要吃出精神食粮的格调,这样即使被老师看见,一刹那也会误以为他是在咀嚼知识。
这是大儿子总结出来的实战经验,秦则初和他一路吃到高二,除了老曹,其他老师还真没有发现过。
秦则初又拿起一颗小馒头塞进嘴里,想起昨天大儿子发的消息,老曹扛了一树香蕉逼着他吃完。
想象着这个画面,秦则初在心底笑了声,傻逼,香蕉味那么大,老曹鼻子跟狗似的,闻不出来才怪。
要吃就吃这种无明显气味的旺仔小馒头。
空中突然飞过来一个粉笔头,正好砸在小馒头袋子上。
秦则初:“……”老曹的鼻子,老鹰的眼。
老鹰:“学委的同桌。”
许央:“……”下周期中考试,按以往惯例,每逢期中期末考,会重新调整座位。
珍爱生命,远离血煞。
秦则初撩起薄薄的眼皮看许央一眼,规规矩矩站起来。
外表看起来诚惶诚恐,实则内心稳如老狗,还抽空不慌不忙把口腔里的小馒头咽进去。
老鹰倒没有为难他:“秦同学,这段你来读。”
秦则初低头用手翻着课本,抬脚踢了踢许央的凳子腿。
许央:“…………”惹不起。
她紧抿着嘴,小心翼翼地铺开卷子,在完形填空题目旁边打了个对勾。

秦则初许央小说第2章  


单纯的看《秦则初许央小说》的故事情节已经足够的吸引人,但是看过秦则初许央的人物形象之后更加确定作者是下了功夫的,非常的吸睛,内容简介:秦则初挑了下眉尖,从课本里翻出来折叠的那张卷子,展开,一片空白。
压根忘了作业这回事。
...秦则初挑了下眉尖,从课本里翻出来折叠的那张卷子,展开,一片空白。
压根忘了作业这回事。
他抬起头,看见教室门口站着两个没写卷子的男生,嘴唇上都是粉笔末。
同情他们一秒。
“秦同学,卷子没写?”
老鹰说着走下讲台。
“写了。”
秦则初拿起卷子就开始读,“thevictorianera……”为什么要去吸粉笔末?
是小馒头不好吃,还是同桌不听话?
老鹰踱步走过来,秦则初一边接着往下读,一边镇定自若地折起卷子,空出右手拿起笔在选择题上一通乱勾。
看起来每道题都写了。
老鹰路过他身边,瞄了眼他的卷面,发现他确实写了卷子,没有过多停留,叉着腰继续往后走,再从另一条过道上走回到讲台上,眯起眼仔细打量着秦则初,不住点头。
听说是从海城过来的,学籍还没转过来,不清楚他原来的在校成绩。
先别管答案正确与否,这读音……海城到底是个大城市。
秦则初读完,放下卷子。
教室里很静,许央手心出了一层汗。
从小学到高中,每年寒暑假母亲都会给她报各种学习班,其中包括英语口语班。
她学的一直是英式英语,发音标准。
一路读到高中,代表学校参加过不少英语朗诵比赛,每回都能拿奖。
但是和秦则初比——秦则初刚开口时许央就愣住,不是昨天自我介绍时的矿味发音,不是英音,偏美音,但又没有美音那么粗鲁……不知道是不是声音的缘故,听起来很舒服,甚至有点……苏。
“加拿大英语?”
老鹰首先点评秦则初的发音,“你在那边待过?
发音非常纯正。”
秦则初蹙眉心,眸底闪过一丝燥意。
刚才只记得故意念错一半答案,忘了昨天的矿味口语人设。
操。
同学们开始窃窃私语。
老鹰示意秦则初坐下,不住地夸赞道:“我看第一组第四排是块风水宝地嘛,霍向东同学就不用说了,许央同学的成绩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,尤其是一口标准的英式英语……秦则初同学完全不输给许央同学……以后秦同学可以带大家领读课本,给学委减减负担……”秦则初:“…………”我就是想安安静静上个学,做个普通学生。
而已。
老鹰终于开始解读完形填空,秦则初听了一会儿,终于明白老鹰口语土成那样,还能在滨城三中教课的原因了——老鹰的词汇量非常丰富,讲题时语法运用活灵活现,能把枯燥的语法题讲得趣味横生,而且往往能从一道题引申到历年高考真题和知识点。
教学方法完全是为高考而生。
除了口语。
不过他却能在短短几分钟里,准确地辨认出加拿大口音,这令秦则初惊讶的同时又觉得有点意思。
下课后,秦则初继续吃他的旺仔小馒头。
许央抿了抿唇,从书包里拿出那袋红豆面包,放在他桌上。
关爱血煞,不,血煞的面包血煞吃。
可以化煞?
万一呢。
秦则初抬起眼:“退货?”
许央:“……不是。
我备着自己吃的,现在不饿。”
秦则初嚼着小馒头看了她一会儿,不知想起了什么,翘起一边唇角:“谢谢。”
“这瓶橙汁是新的。”
马尚飞放在秦则初桌上一瓶橙汁,笑呵呵地问,“爸爸,中午回家吗?”
秦则初撕开面包:“不回。”
马尚飞:“我也不回,那咱们一起去食堂?”
秦则初:“行吧。”
马尚飞:“好的,爸爸。”
大牛听得辣耳朵,拉着马尚飞出去盘问他。
周围静下来,许央问:“那天晚上,那些人有没有看见你?
会不会认出你来?”
秦则初把嘴里的面包咽进去,笑道:“放心,不会认出来。”
许央:“我爸妈说好像是黑社会斗殴。”
秦则初嚼着面包,含糊“唔”了声。
杨音音和同桌一起回来,许央不再聊这个话题,翻开下节课要用的书,复习公式。
最后一节化学课,趁着老师转身写方程式的时候,大牛扔给马尚飞一个纸团。
马尚飞打开。
纸上写着——你为什么叫秦则初爸爸?
已知昨天上午放学他搂着你去了厕所。
(不定项选择)a你和他比大小,你输了,认赌服输。
b他按着你的头吃屎,逼你叫他爸爸。
c他成了你男人。
(因为他昨天上午时说不介意做你男人。
)d他是东哥失散多年的亲兄弟。
马尚飞抓起笔狠狠地写:老子选e!


力道大到戳烂了这张纸。
裤兜里的手机突然震了两下,马尚飞偷摸掏出来。
霍向东的消息。
【听说你认了个爸爸。
】【老子提前回来了,会一会你爸爸。

秦则初许央小说第3章  


由小编给各位带来小说《秦则初许央小说》讲述的是秦则初许央两人的感情故事,不少小伙伴都非常喜欢这部小说,下面就给各位介绍一下。
简介:许央生理期身体不舒服,拿着水杯准备去看台找个位置安静待着。
慢吞吞走路的时候,瞥见坐在双杠上的秦则初。
...马尚飞后背登时出了一层汗,有种捉奸在床的酸爽感。
他擦了擦脑门上并不存在的汗,回:【东哥,你已经回来了?
在哪儿?
下课我过去找你。
】霍向东:【操?
你叫我哥,叫他爸?


】紧接着一个“快道歉”的表情包。
霍向东:【你最好考虑清楚再说话!


】马尚飞飞快转动着自己的大脑:【东爷?
】霍向东:【把?
去掉。
】马尚飞:【东爷。
】下一秒他把霍向东的企鹅号备注名由[东哥]改成[东爷],截图发给霍向东。
马尚飞:【东爷,你在哪儿?
】霍向东:【在你心尖尖上biu~】马尚飞被骚得大脑失灵了两分钟,等大脑正式运转起来,无论给霍向东发什么消息,他都不回复。
马尚飞偷偷瞄了眼斜后方的秦则初,觉得这日子没法过了,想去跳楼自我了断。
下午第一节是体育,跑了三圈后开始自由活动,男生们聚在一起打篮球,女生们有的留在看台看男生打球,有的去旁边打羽毛球,还有几个跳绳减肥的……许央生理期身体不舒服,拿着水杯准备去看台找个位置安静待着。
慢吞吞走路的时候,瞥见坐在双杠上的秦则初。
双杠上坐了几个‘篮球后备役’,尽管他们都穿着统一的校服,许央只瞥了一眼,就从中辨认出了秦则初。
可能是他戴着耳机的原因吧,许央不想承认他的辨识度。
他总是戴着耳机在听什么?
许央又瞥了他一眼。
秦则初忽然从双杠上跳下来,朝她的方向走过来。
许央抱着水杯缩了下肩膀,脚尖一转改去女生堆里看她们跳绳。
不想血崩,远离血煞。
突然。
“哎!”
随着的马尚飞的喊声,许央扭头——一个篮球冲她砸过来,来势汹汹。
“砰——”一只手凭空而出截住了篮球。
纯粹下意识动作,秦则初原地一个弹跳,篮球从他手里抛出,直接进了篮球框。
一个角度刁钻的完美三分球,炸裂球场。
欢呼声,口哨声。
秦则初低头看着自己的手,从脚底板蹿上来一股心火,排山倒海,烧得他一时不知身在何处。
“哟呼。”
霍向东鼓着掌摇晃过来,怪腔怪调道,“这位漂亮同学,看着很面生啊,咱俩来熟悉熟悉?”
霍向东下飞机直奔学校,连家都没回,为的就是赶上这节体育课。
原本想的是在球场上把秦则初虐到叫他爸爸,结果刚赶到操场,就看到这个骚到不行的三分球。
真是操了。
面子不能输,霍向东吹口哨:“漂亮同学?”
秦则初瞥他一眼,吐出一个字:“滚。”
浑身戾气。
来滨城半个月,见得到太阳的天数不到一个巴掌。
今天难得是个大晴天,明艳的太阳光铺在空旷的操场上。
操场外的梧桐树影斑驳,一阵风经过,树影在地上跟着来回晃。
秦则初转身走到看台高处一角,随地坐下,双肘撑着膝盖默坐了半分钟,脱下校服外套丢在脚边,眯起眼睛从裤兜里拿出手机捣鼓了一阵,塞好耳机,向后仰躺在台阶上。
细尘在光线里浮沉飘荡,他捞起外套盖在脸上开始睡大觉。
霍向东从‘滚’声中缓过神来,骂了声,捋起袖子……往球场方向走。
他是想按着秦则初的脑袋在地上摩擦来着,但是错过了最佳时机。
秦则初刚让他滚时,他当即动手干一架,同学们可能还会觉得他俩是一言不合就开干,年轻人火气旺可以理解。
这会儿秦则初已经躺下睡大觉了,他再冲上去揍人,显得他是个存心找茬的大傻逼。
赛后回来转去竞赛班的是他,座位是老师给指定的,人家秦则初又没主动抢他位置。
而且,秦则初刚才那个三分球的气势和浑身戾气,一看就是个能打的主,万一,虐人不成反被虐,这光天化日大庭广众的,有点不太合适。
霍向东深呼吸。
他是个有逼格的舞骚,他是个有身份的人,他是个有偶像包袱的东哥。
君子报仇十年不晚。
他可以稳住。
马尚飞躲在球场一角一直没敢露面,霍向东找上秦则初的时候,以为这俩人要干架,马尚飞本能跳出来去拉架,但又龟缩了回来。
拉架的时候叫啥?
秦爸爸?
东爷?
他这样一叫,这俩人能接着再打一场。
咦——没打起来?
马尚飞百思不得其解,擦了擦脑门上的汗迎上去:“东爷,打球?”
霍向东双指并拢在唇上印了一个吻,抬手盖在他脑门上:“打你。”
马尚飞嘿嘿笑着朝远处的秦则初看了眼,问:“东爷,刚你们聊什么了?
他就去睡觉了?”
霍向东:“我一个wink把他迷晕了。”
马尚飞:“…………哦。”
行吧,樱花粉的袜子和草莓发卡相互辉映,是挺wink。
许央脱下外套垫在屁股下,借着把头发别到耳后的姿势,瞧向远处躺在台阶上睡觉的秦则初。
虽然看不见他的表情,但总觉得他好像哪里不一样了。
气场变了。

秦则初许央小说第4章  


主角叫秦则初许央的小说叫做《秦则初许央小说》,它是作者秦则初最新写的一本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
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下午放学,因为一整个下午,秦则初一直戴着耳机,不是在睡觉就是在玩手机。
...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下午放学,因为一整个下午,秦则初一直戴着耳机,不是在睡觉就是在玩手机。
放学后,许央坐在母亲车里,看见秦则初从校门出来,骑车左拐去了双峰路,与宣坊街方向背道而驰。
“你看什么呢?”
母亲瞥向后视镜。
“没……我们班一个同学。”
许央收回视线,强装镇定道,“妈妈,听力声音可以大点吗?
我听不太清。”
母亲把车载音响调大,熟悉的高考听力旋律灌进耳朵里,许央靠在椅背上,闭上了眼。
滨城的四月天多潮湿阴雨,但是只要出太阳,气温就会直线上升逼近夏天。
持续一周阴霾天,第一天放晴,男生们刚出校门就开始迫不及待脱校服,边脱边互相追逐打闹,青春恣意。
秦则初突然不想回去太早,临时决定去护城河边逛逛,出校门左拐上了双峰路,额头出了层细密的汗。
双峰路右侧第三个岔路口有条窄巷,巷口有个自动售卖机。
秦则初双脚撑地停在售卖机前,扯掉外套搭在车把上,从裤兜里掏出两枚硬币,弯腰塞进投币口。
拿起一瓶矿泉水直起腰,他瞥见巷子里站了一群人。
秦则初拧开瓶盖,目光不经意扫过去,一片花臂杂毛中,一个头戴草莓发卡的男生被衬托成一股清流。
碰触到秦则初目光时,霍向东转头,给了他一个后脑勺。
块头最大的一个花臂哥胳膊搭在霍向东肩膀上,看着巷口的秦则初,问霍向东:“那人穿着三中的校服,你认识?”
霍向东:“不认识。”
花臂哥:“他认识你?”
霍向东:“哟,在你眼里,是不是全校学生不分男女,都会爱上我?”
“操!”
花臂哥胳膊一抡,把霍向东按在墙上,另一只手从后腰抽出一把匕首,“狂是吧?
接着狂啊!”
秦则初慢慢喝掉半瓶水,拧紧瓶盖,把矿泉水瓶丢进车筐里,轻叹口气,支起单车,不紧不慢往窄巷里走。
“你他妈谁啊?
这条路不通,滚一边去。”
巷子里其他人看见秦则初,连轰带骂道。
秦则初状似没听见,继续往前走。
一个混混道:“操,这是来挨打的,一起揍完事。”
花臂哥拿刀在霍向东鼻子前晃了晃:“你他妈还真是男女通吃啊,这是你小情人?”
人群里爆发出一阵猥琐的笑声,更是有人说:“强子,待会儿让他俩来个现场表演亲嘴**,拍照发给莉莉。”
莉莉是艺体班跳民族舞的一个女生,被霍向东瞎几把聊骚过后,陷入单方面爱恋中不可自拔。
莉莉的初中同学强子爱慕她已久。
强子中招考试分数太低又没有艺术特长,进了滨城一个职专。
两人一直保持联系但关系并没有更进一步,莉莉一直瞧不上他,经过一番穷追猛打,最近勉强升为备胎一号。
上周末一起去唱歌,莉莉喝了点酒,说起霍向东时哭了,骂他是渣男。
强子当即表示要去揍霍向东一顿替莉莉出气,打听到霍向东今天回了学校,强子叫了一帮社会上混的哥们来堵霍向东。
霍向东紧贴在墙上,脊背上的骨头被砖头硌得分外疼,心里骂了一串脏话。
他瞪着缓缓走过来的秦则初,骨头更加疼了。
说不感动有点假,但是吧,总觉得哪里不对。
当秦则初一个字不说,上来就一个漂亮利落的刀手捏住花臂哥的麻筋时,霍向东天灵感一悸,终于知道哪里不对了。
漂亮你麻痹。
来泄愤的吧?
强子带的这帮花臂纹身哥虽然拿着刀,真捅他倒不至于,架都不见得能打起来,但秦则初这么一来,这架打不起来也得硬着头皮打了。
真是操了。
秦则初捏着花臂哥的麻筋,又在他膝窝一个狠踹,花臂哥噗通跪在地上。
这一连串动作也就几秒,其他人还没怎么反应过来。
秦则初反拧着花臂哥的胳膊,一脸不耐烦地抬眼,看向依旧贴墙呆站着的霍向东:“傻逼,打啊。”
霍向东:“……啊?”
秦则初一个猛推,把花臂哥推到霍向东怀里。
霍向东:“……”行吧。
十分钟后,秦则初推起巷口的单车,把车筐里剩下半瓶水慢吞吞喝了。
霍向东抹了把嘴角的血,跳上单车后座:“哥们,赶紧的吧,**来了。”
秦则初瞧了眼巷子里躺了一地的社会哥,把矿泉水瓶捏扁扔进垃圾桶里,蹬车离开。
骑了两条街,秦则初捏着车把停下,两脚撑地:“下来。”
霍向东屁股没动:“你爽够了?
轮到老子爽了。”
秦则初:“……”霍向东脑门啪叽砸在他背上:“你家在哪?
我要去你家蹭饭。
我脸上挂着彩不能见我妈。”
秦则初抬腿从车座上下来,左手扶着车把,右手拎着霍向东的后衣领,直接把他从后座上薅下来。
霍向东:“哎哎哎。”
秦则初:“滚吧。”
秦则初跨上单车绝尘而去。
“操了。”
霍向东揉着被后座硌疼的屁股,“秦则初你个渣男,只管自己爽。”
旁边有两个小姑娘捂着嘴在笑。
霍向东把刘海上的草莓发卡捋正,甩了甩头发,冲小姑娘来了个苏大强wink:“找男朋友不要找刚才那样的,渣。”
许央吃过晚饭,拿着剩下的两条黄花鱼去弄堂里喂猫。
弄堂里有只长相很凶的猫,名字叫金毛狮王,原来是3号院常爷爷的猫。
常爷爷去世后,3号院就空了下来,一直没人住进来。
金毛狮王谁家也不去,白天在弄堂里流窜,晚上回3号院等常爷爷。
大家觉得金毛狮王挺可怜的,每天都会拿些东西投喂它。
许央喂过金毛狮王,拿着空盘子回家,远远看见两个**正在盘问秦则初。
她刚见过这两个**。
今天放学回到家时,他们正好走访到许家,就“小泥湾杀人事件”例行排查。
问了有关那夜的几个问题,他们记下许父的联系方式后离开,让许父有什么线索及时联系警方。
全程非常和谐。
但是秦则初那里的气氛似乎很紧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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